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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10-03-12 16:35:48來源: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是重慶市人民政府舉辦,教育部備案,重慶市商業委員會主管,財政全額撥款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院辦學歷史悠久,現有會計、財務信息管理、金融與證券等專業。
為優化我院人員隊伍結構,提高整體素質,經市商委研究、市人事局審定,現面向社會誠聘英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41名,具體崗位詳見《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11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招聘人員面向社會,凡符合招聘條件的各類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機關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不能進入招聘范圍。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品行及職業道德和教書育人的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一覽表》 列出的招聘條件;
(六)應屆大學生在大學期間沒有受過處分;
(七)報考教師崗位者,應符合申報高校教師資格的有關條件;
(八)自愿在重慶財經職業學院服務5年以上。
五、招聘程序
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承諾書》;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2011年畢業生提供《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主要學術成就或專業工作經歷(包括學術論文、科研項目和科研成果、從事本專業工作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聘崗位需要的其他證明材料。
(一)應聘輔導員崗位和應聘教師崗位的金融學2、會計學2(不含具有注冊會計師或高級會計師資格的國民教育本科學歷者)人員
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人數比例均須達到3:1方能開考,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則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至規定比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
1、網上報名
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下載并填寫《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并發送至[email protected]。
報名自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1日17∶30。
聯系人:梁老師、羅老師
聯系電話:023-49835824(辦) 13008315989 13637880063
2、資格初審
學院按招聘條件及相關要求,對應聘者網上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初審合格者以電子郵件形式予以回復。
3、資格復審及領取準考證
資格初審合格者,須持有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復審。
資格復審不合格者,取消考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者,現場領取準考證。資格復審合格者交50元筆試費用,參加面試者交50元面試費。
資格復審及領取準考證時間: 2010年12月24日8:00-17:00
地點:重慶財經職業學院
4、考試
(1)筆試
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100分。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時間: 2010年12月25日9:00-11:00
地點:重慶財經職業學院
(2) 面試
按擬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1:2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若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則并列進入面試。因有關原因出現的缺額,其缺額按該職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面試分值100分。金融學本科、會計學本科教師崗位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面試,試講內容為本專業相關知識;輔導員崗位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當場公布。
時間: 2010年12月26日9:00-12:00
地點:重慶財經職業學院
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總成績在學院網站上予以公布。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在確定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時,若考試成績出現并列時,則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面試成績也相同時,則加試一道面試題。
(二)應聘其他崗位人員
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考核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30日,招聘滿額為止。教授、博士有關待遇按照《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引進高層次人才管理辦法(試行)》執行(詳見學院組織人事處網頁)。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4月30日。
(三)體檢
體檢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的有關體檢項目和標準,結合本崗位(行業)的實際需求執行。體檢中,切實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的就業權利,認真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的有關規定。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單位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政審考核
體檢合格者,學院對其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審查、考核。
(五)公示
由學院對擬聘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學院按照有關程序上報審批,并完善聘用手續,按有關規定執行待遇。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見習)。試用期(見習)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七、有關事項
1、應聘者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核資格。
2、應聘者提供的條件、資料虛假或不符合學院招聘有關要求,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本人負責。
3、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重慶市及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重慶財經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附件:
1、重慶財經職業學院2011年上半年招聘工作人員一覽表
2、重慶財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3、承諾書
附件1-3
重慶財經職業學院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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