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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09-03-09 14:16:52來源:
榮昌縣2010年第4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快建設渝西川東地區區域中心城市步伐,優化我縣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實現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規范事業單位招聘行為,提高人員素質,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堅持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一、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榮昌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2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單位和崗位詳見《榮昌縣2010年第4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近五年來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均不屬于招聘范圍。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每個報考者只能填報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在確定面試、體檢、政審考核對象時,按報考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作崗位間調劑。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0年11月24日至11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報名地點
榮昌縣人力社保局服務大廳2樓(榮昌縣昌州街道昌州中段75號2樓),聯系電話:46772981。
(三)報名要求及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報名者根據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持畢業證、學位證、戶口簿、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1份(符合加分條件人員,需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及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在職人員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本人不能到場的可委托報名,但須出示委托人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2.資格審查: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根據《簡章》規定審查報名資格。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填寫《報名登記表》,并按規定繳納報名費和考務費。
(四)領取《準考證》:考生于2010年12月2日,憑身份證和繳款收據到榮昌縣人力社保局2樓公共服務管理科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時間及科目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各崗位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未達到該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分值100分;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分值100分,共200分。
根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評選表彰試行辦法》(渝委組〔2008〕25號)規定,“中國重慶?青年人才論壇”優秀論文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10分,優秀論文提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5分,優秀論文入圍獎獲得者在筆試成績中加2分。
筆試時間初定為2010年12月5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筆試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綜合基礎知識得分+管理基礎知識得分+加分。
面試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2的比例,分崗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選,若最后一名成績相同,則并列進入面試。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該崗位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進入面試人員達不到比例的,則重新計算確定招考指標。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招考指標數=通過筆試進入面試人員數×面試比例,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結構化面試采取由主考官提問,考生回答問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舉止儀表等。
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公布方式為:面試完第二位考生后公布第一位考生成績,以此類推。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五、體檢
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規定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文件精神,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需求條件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如最后一名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作為體檢人選(參加了面試的考生方可進入體檢)。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永川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核
體檢合格者,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會同用人單位對其政治思想、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核。
七、公示
擬聘人員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組織公示,公示時間7天。
八、聘用與待遇
考試、體檢、考核及公示合格后,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辦理招聘手續,按《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應福利待遇。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職定級;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各部門務必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確保招考工作的順利進行。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嚴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榮昌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榮昌縣2010年第4季度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情況一覽表.xls
榮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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