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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更新日期:2009-11-19 16:08:57來源:
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力度,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重慶市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工作實施辦法》(渝委辦發〔2004〕12號)的規定,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以下簡稱“重慶市民宗委”)黨組研究決定,面向全市公開選拔部分處級領導干部。
一、公開選拔的職位和人數(共3名)
(一)重慶市民宗委民族事務處副處長1名。
(二)重慶市民宗委經濟發展處副處長1名。
(三)重慶市民宗委文化宣傳處副處長1名。
二、公選范圍
全市范圍內凡符合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參選。
三、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二)具備《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三)資格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應具有全日制國民教育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
4. 市直黨政群機關和全市區縣(自治縣)黨政群機關(不含參公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現任副處級及以上領導職務或正科級領導職務滿3年(2007年11月30日以前任職的)。
(四)職位條件
在符合上述條件的人員中,報考相應職位還應具備以下職位條件:
重慶市民宗委民族事務處副處長:熟悉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具有維穩工作經歷,組織或參與過突發性群體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有較強的綜合分析、公文寫作和做群眾工作能力。
重慶市民宗委經濟發展處副處長:熟悉經濟發展政策,具有經濟管理工作經歷,且仍在經濟管理崗位任職;寫作能力較強,能獨立完成經濟發展項目規劃編制等工作;綜合協調能力較強。
重慶市民宗委文化宣傳處副處長:熟悉輿論宣傳政策,具有宣傳工作經歷,且仍在宣傳工作崗位任職;組織或參與過重大事件新聞稿件、新聞發言材料寫作和輿情應對等工作;語言表達能力和媒體應對能力較強。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不稱職的;
5.其他不適宜提任處級領導職務的情形。
四、公開選拔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12月11日至20日(截止時間為12月20日17:30)。
2.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或組織推薦兩種方式。個人自薦的,可通過網上報名、現場報名等方式進行;組織推薦的,在征得本人同意后,可由本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直接推薦報名。
通過網上報名的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錄重慶市民宗委網站(http://wmz.cq.gov.cn/),下載《重慶市民宗委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報名表》,填好報名表后,將報名表和電子照片(免冠登記照,jpg格式,20kb以下)通過電子郵件發往重慶市民宗委郵箱([email protected])。每位報名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報名時,應如實、準確填寫各項內容。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3.聯系地址及方式: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重慶市江北區建新東路3號附1號百業興大廈12樓),聯系電話:(023)89075159,(023)89075157(傳真)。
(二)資格初審
2010年12月21日至22日,重慶市民宗委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工作辦公室(以下簡稱“重慶市民宗委公選辦”)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后,報考人員不能更改報考職位。報考人員于12月25日—27日登錄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和重慶市民宗委網站(http://wmz.cq.gov.cn/)查詢資格初審情況,資格初審合格者,重慶市民宗委公選辦將準考證通過電子郵件發給其本人。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逾期未打印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
經初審資格合格者,參加筆試人數與選拔職位名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如達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經重慶市民宗委黨組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如決定取消該職位的選拔,將通知該職位的報考人員。
(三)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分為公共科目筆試和適崗實踐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內容以中組部頒布的《黨政領導干部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考試大綱》為依據,主要測試報考者履行崗位職責所必備的基本綜合知識和運用基本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試題從全國黨政領導干部選拔考試題庫中提取。
適崗實踐筆試采取深入區縣(自治縣)調查研究,撰寫調查報告的方式,測試實踐能力。適崗實踐筆試由重慶市民宗委公選辦統一組織報考同一副處級領導干部職位的人員,在規定的調研時間、地點,完成規定的命題調研任務并撰寫調研報告。
筆試成績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公共科目筆試和適崗實踐筆試成績按照7:3的比例計算筆試總成績。
1.公共科目筆試:統一考試時間為2011年1月5日上午9:00-11:30分,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2.適崗實踐筆試:考試時間在2011年1月中旬進行,具體時間在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和重慶市民宗委網站(http://wmz.cq.gov.cn/)公布。
筆試成績于2011年1月21日至23日在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和重慶市民宗委網站(http://wmz.cq.gov.cn/)公布。
(四)資格復審及面試
在筆試成績60分以上的人員中,按照面試人員與選拔職位名額5: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復審和面試人員,如進入復審和面試的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則全部進入復審和面試。達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經重慶市民宗委黨組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面試人員與選拔職位名額的比例低于3:1的,該職位公選終止。
重慶市民宗委公選辦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合格者,取消面試資格并向本人說明原因,所空缺名額在筆試成績達到60分以上符合資格的應試者中,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復審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任職文件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查后退回,復印件留存備查);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學習和工作簡歷、工齡、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的60%。資格復審和面試人員名單、時間、地點請登錄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和重慶市民宗委網站(http://wmz.cq.gov.cn/)查詢。
(5)體檢
每個職位取綜合成績前3名參加體檢,如進入體檢的最后一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則全部進入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若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少于3人,須經重慶市民宗委黨組同意;若面試成績60分及以上的人選與選拔職位名額的比例低于2:1的,終止該職位公選。綜合成績、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在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和重慶市民宗委網站(http://wmz.cq.gov.cn/)公布。
按照《重慶市公開選拔黨政領導干部體檢暫行辦法》,由重慶市民宗委公選辦統一在指定醫院對進入體檢程序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出現缺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人員。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由重慶市民宗委公選辦組成干部考察組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七)討論決定
重慶市民宗委黨組根據考察情況、任職經歷、崗位匹配度等情況,集體討論擇優確定擬任職人員。重慶市民宗委黨組認為,某一職位的考察對象均不適合,該職位可以空缺。如某一職位的考察對象不適合在其報考的職位任用,但適合調配到其他職位的,在征求考察對象意見的前提下經重慶市民宗委黨組研究可調配任用。
(八)任職公示
對重慶市民宗委黨組研究確定的擬任職人員,在重慶領導干部考試網(www.cqleaders.com)和重慶市民宗委網站(http://wmz.cq.gov.cn/)公示,公示時間7天(工作日)。
(九)履行任職手續
對公示合格者,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任職程序辦理任職手續。
(十)試用
對公開選拔任用的領導干部實行一年的試用期。干部在試用期間,享受同級干部的政治經濟待遇;試用期滿,由重慶市民宗委人事處組織考察,重慶市民宗委黨組討論決定,對勝任者予以正式任用(其任職時間從試用之日起連續計算);不勝任的,取消任職資格,回原工作單位或按照原職級安排適當工作。
五、工作監督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由重慶市民宗委履行紀檢職能的機關黨委全程監督。在公開選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一經發現,將嚴肅查處。重慶市民宗委機關黨委舉報電話:(023)89075173;重慶市民宗委人事處舉報電話:(023)89075159,并在重慶市民宗委網站(http://wmz.cq.gov.cn/)上公開舉報電話。
六、本《簡章》由重慶市民宗委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重慶市民宗委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報名表
重慶市民宗委
公開選拔處級領導干部工作辦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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